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根椐《句容市人事代理实施意见》[市政府句政发〔2002〕71号通知转发],甲方受乙方委托保管丙方的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三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委托保管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委托保管期间,丙方的工资福利、病残伤亡等事宜,由乙方与丙方以合同协议确定。乙方与丙方应按规定缴纳丙方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三、委托保管期间,被代管人个人身份不变。有关工龄计算、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年报统计、出国(境)政审及失业、养老保险等事宜,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办理。 四、甲方与丙方不存在隶属关系。丙方的一切法律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五、委托保管期间,丙方新的档案材料,乙方应及时转交甲方审核,并存入丙方档案。 六、委托保管期间,如乙方或丙方中止本合同,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通知甲方办理中止合同手续。 七、委托保管期满,本合同即中止执行。乙方、丙方需及时办理丙方的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转出或重新委托代管手续。否则,甲方不再保留丙方人事关系。 八、管理费标准按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九、合同自三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合同的延伸内容:买卖合同的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标的条款 3.质量和数量条款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价款 6.违约责任条款 7.争议解决条款
上述条款适用于所有的买卖合同。同时,基于买卖法律关系的多样性和特殊性,有些买卖合同中还应包含一些特别的条款,如标的物的运输和保险,标的物的包装方式,标的物检验、检疫标准和检验、检疫机构等。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还应特别注意要订明争议的管辖机构、法律适用、合同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另外,签订买卖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协商一致,买卖合同才能成立。在实践中,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例如要求对方给付定金或提供保证的担保条款等,经过协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也属于买卖合同的必要条款,必须在合同中订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