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省物业管理师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67号)规定,《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两个科目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95元(其中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5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机构45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为每人每科100元(其中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0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机构45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5元),考务费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