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及违规规定
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携带身份证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的,需要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身份证丢失证明参加考试。
二、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错误的,须在考试前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409室办理变更手续,办理时间9:00-11:30,14:00-16:30,公休日除外。
三、报名照片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请携带身份证、报名回执、合格的电子版照片于6月11日前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409室办理变更手续,办理时间9:00-11:30,14:00-16:30,公休日除外。
四、考试题型及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会计基础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
请考生答题前务必认真阅读各类题型的答题要求。
五、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行车路线,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因交通阻塞、无法停车等原因错过进场时间的,责任自负。
六、试卷提交后,考试系统自动显示考生成绩,请成绩合格考生(—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合格;二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同时合格)于2010年8月10日12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合格成绩单。
考场规则
一、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确认考场座次表中本人的姓名、证件号码无误后在考生签名处签名,将随身携带的一切物品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关闭通讯设备,只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座位,未携带身份证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考生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及身份证件放在考桌桌面的左上角,然后登陆考试系统,考试系统自动显示距离考试开始的倒计时间,等待考试开始时,考生须阅读倒计时页面上的考试须知。
三、考生必须对号入座,不得随意更换考试座位,因考生自行更换考试座位出现的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四、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场内的考生举手示意监考人员,提交试卷并得到监考人员同意后,可提前交卷退场。
五、考生应认真阅读答题要求,并按要求操作,因自己不认真阅读答题要求,造成试题无效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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