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辰区教育局2011年招聘79名中小幼教师简章 为推进北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断满足教育事业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9名(中学27名、小学31名、幼儿园11名、职专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招聘程序,规范招聘方式,强化招聘各个环节监督,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确保新聘用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院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小学教师招聘范围为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或专业院校(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外语学院、体育学院)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幼儿园教师招聘范围为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职专教师招聘范围为2010、2011届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身体健康无残疾;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写作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天津市户口; 6、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要求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页)、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及成绩单(学校加盖公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90 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免交报名考务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1年5月3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北辰教育中心C座(北辰区京津公路富锦道1号,四十七中学北侧)。 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试讲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5月9日 具体时间、地点、场次以准考证为准。 试讲:内容为指定学科,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试讲时间:2011年5月10-11日上午8:00 地点:北辰电大(北辰区京津公路富锦道1号,四十七中学北侧)。 对试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笔试和试讲得分4∶6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