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市海淀区教委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共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的110个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和未就业的2010年北京生源毕业生; 2、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非北京生源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4、符合岗位需要的专业及其它条件; 5、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19日(周二)上午9:00—下午13:00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市增光路45号) (三)报名时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学生证原件; 4、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5、能够证明具备招考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面试试讲 各招聘单位对初审合格应聘人员自行组织面试试讲工作,面试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谈举止及工作能力。 五、笔试 面试试讲合格人员参加由教委、教委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素质测评。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海淀区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上查询。 对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每个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招聘岗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区教委根据笔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情况将在各招聘单位公示7天。 附件:《2011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