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庆物业管理师考试考生须知
㈠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㈡ 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5〕95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报考级<类>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报考级<类>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办理资格证书。 ㈢ 根据《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参加了2006年《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共有174人),只有2010年可报考级(类)别3(免1科)或级(类)别1(免3科)的考试。2010年报考类别3(免1科)但未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2011年可以继续报考。 ㈣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㈤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应试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