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统计师考试常见统计问题解答(3)
国内生产总值是如何产生的?核算资料主要来源于哪些方面? 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核算基本上是按国际通行的核算原则,对各种类型的资料进行加工计算得出的。主要资料来源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统计资料,包括国家统计局系统的统计资料,如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劳动报酬、价格、住户收支统计资料,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如交通运输、货物和服务进出口、国际收支统计资料;第二部分是行政管理资料,包括财政决算资料、工商管理资料等;第三部分是会计决算资料,包括银行、保险、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电通信系统的会计决算资料等。
我市自90年代初开始进行GDP的核算,当时完全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方法制度开展。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市GDP核算的方法制度、资料来源、数据质量等方面不断趋于成熟和完善,目前已基本建立了符合我市实际的,能够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经济运行状况的核算体系,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统计手段不断完善和统计自动化建设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专业和领域采用了抽样调查、超级汇总等方法,避免了中间层次的干扰和影响,从源头上保证了GDP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目前国家对GDP数据的核算和发布有哪些具体规定? 2003年11月,国家统计局下发了国统字[2003]70号文,提出了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办法,对年度和季度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年度GDP核算,按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进行:
初步核算数:在当年12个月进度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计算,于次年1月20日左右发布,并在2月和5月出的《统计公报》、《中国统计摘要》上使用;
初步核实数:在统计年报资料的基础上计算,于次年9月在《中国统计年鉴》上发布;
最终核实数:在统计年报、部门会计、财政决算资料的基础上计算,于隔年5月和9月在《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年鉴》及其他出版物上发布。
(2)季度GDP核算,按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进行:
初步核算数:在主要进度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计算,于季后15日公布计算结果;
初步核实数:在所获取的更加全面的资料基础上计算,于季后45日公布调整结果;
最终核实数:根据年度GDP最终核实数对全年各季度GDP初步核实数进行调整,形成各季度GDP,并对外公布。
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过程中,都要对上一步骤公布的数字进行修订,既要修订GDP总量,也要相应修订增长速度。
目前我市年度、季度GDP核算数据的发布严格按照省统计部门的规定执行。一般来说,季度GDP按初步预计数和省局评估数两个步骤发布,年度GDP按初步预计数、省局评估数、年报核实数三个步骤发布。季度GDP初步预计数一般在4、7、10月份《常州统计信息》(上册)中发布,省局评估数一般通过分析、信息的形式发布;年度GDP省局评估数一般在“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下年度的《统计手册》上发布,年报核实数则在下年度的《常州统计年鉴》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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