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资料 A公司是2002年12月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3月,A公司召开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1)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5 000万元;(2)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公司新的财务负责人;(3)修改公司章程;(4)发行公司债券。A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自然人B在2004年5月与他人签订了合同,转让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2004年6月市审计局在对A公司进行审计时,A公司拒绝提供与审计有关的资料,经市审计局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改正。市审计局依法对A公司作出罚款决定。A公司不服,向省审计厅申请行政复议,省审计厅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从下列问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答案。 6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A公司发起人人数应: A.不少于5人 B.不超过5人 C.为3人至19人之间 D.为19人以上 62.A公司股东大会2004年3月作出的决议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A.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B.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C.修改公司章程 D.发行公司债券 63.A公司发起人股东B转让股份: A.应该采用背书方式 B.应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并由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C.不符合我国《公司法》关于发起人转让股份的规定 D.只要发起人协议没有限制就可以 64.A公司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审计机关可对A公司处以: A.2 000元至5 000元罚款 B.5 000元至10 000元罚款 C.30 000元以下的罚款 D.50 000元以下的罚款 65.如果A公司提起行政诉讼,本案被告应为: A.市审计局 B.省审计厅 C.市审计局或省审计厅 D.市审计局和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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