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协议合同4篇 协议甲方:出口企业 协议乙方:代理机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香港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 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 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 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 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二十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其中港段的主要销售费用及标准是: 中旅理货费: 运杂费: 铁路起卸费: 港段驳运费: 押卡管理费: 代销栏佣金: 乙方代理佣金: 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商定并在协议中列明)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在3-5个工作日内结汇给甲方。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香港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反映。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 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代表(签) 乙方代表(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品牌特约代理协议合同 代理协议合同(2) | 返回目录 一、 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产品______地区特约代理商/地区总代理商”(请在方括号内选定授权级别,非选定项请划删除线),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代理商授权每年重新确认一次。 2、乙方有权在上述授权地区内以______产品_________地区特约代理商/______产品________地区总代理商(请在方括号内选定授权级别,非选定项请划删除线)名义从事有关销售____________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____________产品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除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以外,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和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5、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____________产品特约代理商注册登记表》(附件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6、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经销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经销商及所签订的下级代理、经销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特约代理商资格。 7、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投诉时请填写《特约代理商投诉书》(附件2)。 二、 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和宣传资料; 2、 甲方负责产品的华东区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3、 甲方按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4、 甲方按广告宣传支持办法的约定(详见第三部分)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支持;(仅限于地区总代理商) 5、 甲方按市场保护条件的约定(详见第三部分)为乙方提供市场保护;(仅限于地区总代理商) ◆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不得经销甲方____________产品以外的其他竞争性产品,否则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2、 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产品的有关信息,并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反馈甲方; 3、 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4、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代理商的地位确定后才可能获得系统的价格体系)。乙方在宣传媒体上刊登的产品报价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市场报价;乙方对直接客户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若乙方违反甲方价格体系限价的事实一经确认,甲方按乙方违反规定价格的差价的三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授权; 5、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利益; 三、 经营指标、代理级别、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 甲方首次授权乙方为地区特约代理商或总代理商时(每年确认一次不包括在内),乙方必须至少订购甲方授权代理的____________n的一定定货量(见四条4款),乙方方可成为甲方地区特约代理商或总代理商,享受地区特约代理价或总代理价及本协议规定的有关权益。 2、 乙方在其授权期限内,在甲方推出新产品时,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至少订购新产品样品一个,如乙方超过一个月没有订购新产品样品,甲方视为乙方放弃该型号新产品地区代理权,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代理商代理销售该型号新产品。 3、 地区总代理商在协议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年销售任务为_______万元(经双方讨论后确定)人民币。根据甲方市场销售计划,该销售任务按月划分进行考核,月销售任务额详见附见。 4、 乙方在销售考察期限内如达到预定销售额,经证实后,甲方将颁发地区代理商/特约代理商认证书,并同时提供____________代理商/经销商手册。 5、 甲方按如下条件为地区总代理商提供市场保护及广告宣传支持: 市场保护: 甲方在授权地区不再设立其它代理商和经销商;甲方在授权地区以前设立的授权特约经销商划归乙方进行业务管理或其进货销售量计为乙方完成的任务额;甲方在授权地区不再直接供货销售(含经销商和直接客户);甲方将授权地区客户信息转交乙方处理。 市场保护条件: 授权的总代理商每月实际完成的进货额达不到月任务额的60%时;或连续二个月实际完成的进货量达不到二个月总计任务量的80%时,甲方有权保留取消乙方总代理商资格、降至特约经销商资格的权利。 广告宣传支持: 乙方如举办与甲方____________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提供技术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甲方按乙方进货总额的______%为乙方提供宣传基金额度,此宣传基金额度用以补助乙方在所辖地区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提供的宣传基金额度按甲乙双方配比投入的原则使用,甲乙双方配比比例为______:______,即甲方提供的宣传基金额度,乙方必须以不低于同等金额的广告宣传费投入广告宣传。 乙方使用宣传基金配比所作的广告中必须标明“______产品_________地区特约代理商”样(地区总代理商可标明“______产品________地区总代理”)。其广告宣传样稿必须首先提交(传真)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乙方使用宣传基金报销其宣传费用时,须出具:完整的广告宣传样本;乙方与媒体或广告公司的合同副本及发票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若乙方报销手续齐全,甲方将在接到报销手续后______月内负责报销完毕,按乙方进货款______%比例将款项汇至乙方或者抵消下次定货时的相等金额货款(代理商可自行选择),。若乙方向甲方报销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乙方所有广告宣传基金使用额度。 证券合同: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协议合同(3) | 返回目录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帐号:_______ 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 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 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 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 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 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 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 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 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 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 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 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 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 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 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 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 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 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帐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 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 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 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帐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三十一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 协商; (2) 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 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 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七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 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 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八条 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帐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帐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四十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所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代理合同:非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协议合同(4) | 返回目录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 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 第六条 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化妆品代理合同2篇 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条件 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 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 三、代理期限为 年,即自 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 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价格: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 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 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批进货额 %的定金。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个月内,第三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 六、结算及运输: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 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 (先生/女士)电话: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7-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 7-3、乙方自进货之日起90日内可调换20%的产品,所要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内容物完整,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调货,调换产品所产生的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注:参加活动产品、特价产品、特殊支持产品不设调换) 八、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保证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它单位供货。如有发现违规行为甲方需向乙方赔偿乙方首批进货金额的全款作为违约金,如情节严重乙方拥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2、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共同承担打击代理区域内市场窜货问题。如有发现外区窜货至乙方所代理的区域,甲方有义务出面进行解决。否则乙方将根据乙方当地加盟店的3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及按照加盟店正常加盟折扣3.5折所得利润×甲方实际解决问题的时间所得金额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3、乙方可以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护理项目,乙方可在甲方的允许下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产品,如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仍然销售,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其所有损失。同时甲方必须严格杜绝甲方产品在网络上的销售,如有发生乙方顾客持有甲方网络销售的产品及有顾客因甲方产品网络销售所产生的退款及退货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其产品及项目的3倍赔偿!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实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4、甲方有义务参加乙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5、甲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调价。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如有纠纷可在双方进行调解磋商,如不能解决可在双任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本 化妆品代理合同(2) | 返回目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所有临床需要使用的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议价)采购范围内的耗材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耗材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耗材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卫生耗材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参见《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 _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3.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年___月-______年____月)内的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4.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5.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后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6.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_____市医疗机构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_________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7.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8.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中介服务单位(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9.鉴于耗材采购的特性,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