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本市(县、区)办公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市)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本市(县、区)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 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从下列a、b、c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工资总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 元(人民币大写: ); b.按工日工资标准(1工日=8工时)、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 元(人民币大写: ); c.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 第五条 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样式制作记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记工考勤卡上予以记录;甲方项目部应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对记工考勤卡上的记录进行审核、确认。 第六条 对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 ¥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工资按月支付,具体支付、结算方式为 (从下列a、b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支付、结算方式,每月支付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每月 日前结算付清上月工资; b.每月 日前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余款按如下约定结算支付: 第八条 工资发放方式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银行代发: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立工资结算账户,工资发放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b.现金发放:甲方直接向乙方发放现金,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 第九条 工作时间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人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小时,休息2天。 b.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部门备案。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方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六、劳动保护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cj146-24)。 第十四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2.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5.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确保劳动条件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完成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5日内,甲方要与乙方进行工资结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未发放工资。 劳动合同:安保人员派遣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 公司住所: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 公司住所:邮编: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企业内损安保工作人员及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派遣人数、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及工作调整。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下列地点,派遣约定人数的企业内损安保工作人员,为甲方提供24小时不间断保安服务. 1、工厂一:地点:上海闵行莘庄工业区申富路318号。人数:32名。 2、工厂二:地点:上海松江申立路155号。人数:13名 3、工厂三:地点:上海闵行莘庄工业区春光路588号。人数13名、另:犬2条。 (二)、工作内容: 负责维持甲方厂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及工作秩序; 负责保护甲方财产及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 负责甲方厂区内的消防措施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负责甲方厂区人员的进出检查管理; 负责甲方厂区货物及物品进出的检查和核对; 负责甲方厂区内巡逻和治安防范; (三)、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企业内损安保人员6名,为甲方元江路工厂提供每天夜间(17:00-8:00)以及节假日的保安服务。 1、 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作内容为: 负责保护工作期间甲方的财产安全; 负责甲方厂区内的消防措施的检查与管理; 负责甲方厂区巡逻和治安防范;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调度和安排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作,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安排或调整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场所。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服务费用: 1、服务费总额: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十四万八千八百元整。其中: 工厂一:服务费为人民币七万四千八百元/月; 工厂二:服务费为人民币二万八千二百元/月; 工厂三:服务费为人民币三万三千二百元/月; 工厂四:服务费为人民币一万二千六百元/月; 扣除乙方同意给与甲方按合同总价5%的折扣,甲方实际应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十四万一千三百六十元整。2、费用的结算方式、支付时间: 服务费用按月结算:甲方应于当月的前,将约定实际应支付的服务费用,按乙方的付款通知要求,足额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3、上列服务费用包含乙方的管理费用及乙方派遣人员的劳务费、社保福利、保险费、培训费、安家费、交通费、制服费、器械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管理乙方派遣人员的日常工作,并对乙方雇员在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及建议。 (2) 甲方应向乙方派遣人员告知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岗位操作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 (3)甲方如发现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有不能胜任保安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调换。 (4)甲方应认真听取乙方在安全管理与保护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协助乙方完善安全保卫制度与措施。 (5)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做好人员及厂区安全防范有关事宜的交接工作。 (6)由于乙方派遣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对于按甲方要求或安排的加班加点乙方派遣人员,甲方应按按¥12元/人/小时人民币的标准支付乙方加班费用。加班费用与每月服务费用一并支付。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派遣人员负责对甲方区域内的夜间巡逻,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如发现火警及其他安全隐患,除应及时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外,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对于管理区域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应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甲方有关领导,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对于发现的现行犯罪嫌疑分子,应及时报告甲方有关领导或扭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2) 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受甲乙双方的双重领导。乙方按协议约定派遣保安人员,开展保安服务工作,并负责对保安人员做好教育培训、奖惩等管理工作。甲方按协议检查监督乙主派遣人员的工作。 (3) 乙方有责任做好派遣人员的招、录、退等工作。在选聘过程中严格审核,做好派遣人员的个人背景调查,给甲方选派符合条件的派遣人员。 (4) 乙方有责任做好派遣人员在当地的生活安排,并组织必要的岗前培训。 (5) 乙方应严格管理及监督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工作,保安人员执勤时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执勤制度和纪律,文明礼貌待人。 (6) 乙方应定期提供派遣人员的内部岗位培训,对不符合录用要求或违纪的人员及时清退、更换。 (7)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教育派遣人员员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