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重点一 1、法的形式。(P3-5) 2、法的效力层级。(P5-6)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意】成为法人的条件有三独:财产独、责任独、名义独(P10) 4、委托代理的终止。(P14) 5、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P15-16) 6、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及转让。(P19-20) 7、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登记。(P21) 【注意】特别学习教材P18,物权的特征,尤其注意第四点特征,物权具有排他性。 8、专利权的期限。(P26) 【注意】重点记忆: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都是从申请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是邮寄申请的话,以寄出日为起算时间。如果是非邮寄方式,则以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算。 9、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发明(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给出案例,区分是哪类对象)。(P25) 10、委托作品中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P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