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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遴选公务员申论热点:社会组织发展

2015-6-19 11:07| 发布者: abying| 查看: 126| 评论: 0

摘要: 中央遴选公务员申论热点:社会组织发展   【背景链接】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一大亮点;2015年全国两会也将“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写入了政府工作 ...

中央遴选公务员申论热点:社会组织发展


  【背景链接】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一大亮点;2015年全国两会也将“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种种迹象表明,我国正在改变一味强调由政府自上而下管理社会的方式,逐步构建一个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一边是政府要腾出足够的精力来“管好该管的事情”,另一边是社会组织要有能力和实力来承接社会服务。在社会治理创新的过程中,社会组织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标准表述】

  社会组织是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它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社会组织具有完善市场机制、保障改善民生、繁荣发展文化、促进公众参与等诸多功能,其最重要的本质功能是社会协调功能和道德建设功能。

  对于社会来说,在政府与个人之间需要有一些协调性、媒介性的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不仅可以协调政府与个人的关系,还应在组织社会生活、社会道德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社会组织既是道德规范的重要制定者,也是道德实践和道德监督的重要主体。比如,行业协会、职业团体、公益组织等社会组织,一方面通过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来遏制个体的利己行为,另一方面通过组织活动来扩大利他主义。

  [社会组织的作用]

  首先是社会服务提供者,能有效承接公共服务。

  社会组织应发挥服务功能作用。利用自身机制、资源、人才等方面优势,在政府和市场不能或不愿做的领域提供社会服务,参与解决目前市场解决不了、政府解决不好的社会问题。在完善公共服务、解决社会问题、缓解政府压力、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其应有作用。

  其次是社会治理参与者,积极推进公共治理。

  要变政府管理为公民参与的社会治理,就需要把一些可由社会自我管理的事务交由社会,充分发挥社会自我管理功能,提高社会自我管理能力。因此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优势,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合作,推进公共治理社会化,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有效协同、政府社会管理与公众自主管理相统一的社会公共治理格局。

  再次是公众诉求代言者,如实反映群众意愿。

  社会组织作为不同群体利益代表,根植于公众,熟知所属成员的利益需求,能通过多种渠道以合法表达方式把下层安危冷暖向上层反映,也能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向群众宣传,是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同时,社会组织能进行不同群体利益协调和对话,成为避免社会震荡的“缓冲器”。

  第四是群众权益维护者,切实保障群体利益。

  社会组织应成为社会利益关系的调节器。社会组织透过合法渠道维护群体利益、保障群众权益,有序参与社会问题解决,减少公众自发行动给社会带来的对立、排斥、冲突,使社会更加成熟、理性、和谐、稳定。

  第五是社会矛盾调处者,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社会组织是化解社会矛盾、缓和社会冲突的润滑剂和稀释剂,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安全阀”。发挥社会组织优势,将其引入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可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自我管理、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之一。所以发展社会组织无论对于国家治理、经济社会生活发展、对于民生都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目前我国社会组织从数量到质量都有所发展,尤其涉及民生和公益类的社会组织发展比较快,但总体仍显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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