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考:高考期间严防在校生参与替考 5月25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高考期间(6月7日、8日),全省各高校、各普通高中须切实加强高校在校生、高二在校生管理,严防在校生参与替考。 大学在校生: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活动的,要逐人查清去向 全省各高校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调整好教学安排,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防止学生参与替考。 高二在校生: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高二年级学生进行集体活动 对于未安排作为高考考点的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应实行周日正常上课。对于安排作为高考考点的普通高中,有条件的学校要统一组织高二年级学生集体活动;不具备集中活动条件的,应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采取在每天考试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对高二学生点名核查等方式,严防在校生参与替考。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主管校长审核把关。 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 据悉,2015年河南省查处的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舞弊案中,10名被替考考生受到取消各科成绩、3年不得参加高考的处理;11名在校大学生“枪手”被开除学籍;10名被替考考生家长受到撤销领导职务或行政降级处分;涉案的监考教师、学校和教育招生部门有关负责人因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留党察看、行政记过、行政降级(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