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官员 “权力余温”也该严管
媒体昨天报道,当前一些企业甚至开始托猎头寻找离职公务员,离职公务员成为房地产、金融和互联网三大受政策影响最强的行业所争抢的对象。 离职公务员受青睐,除工作作风和能力强之外,还由于熟知政府流程、办事风格,掌握政府部门的人脉资源。正因为如此,对权力“余温”需格外警惕。对商家来说,出于逐利本性,对离职公务员“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看中的正是他们手中的“能量”。这种能量在市场竞争中,极有可能掺杂非市场因素,并因此为企业创造利益。 公务员为更好地施展个人才能,选择离职去追求人生目标,这无可厚非,但不能做出干扰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政府公信力的事。公务员对这一情形应当有清醒的认识,而这更需要借助制度的制约。 针对公务员离职的规定要求,“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包括与之相关的系列规定初衷良好,但还是过于笼统,导致执行不力,对离职公务员约束力有限。对此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监管制度,一是与时俱进地制定禁止条款和相应责任,二是让程序透明,丰富离职后应该追踪与该公开的环节,同时方便公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