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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一)基本安全设施。 1.安全出口。 (1)通地表的安全出口,包括由明井(巷)和盲井(巷)组合形成的通地表的安全出口。 (2)中段和分段的安全出口。 (3)采场的安全出口。 (4)破碎站、装矿皮带道和粉矿回收水平的安全出口。 2.安全通道和独立回风道。 (1)动力油硐室的独立回风道。 (2)爆破器材库的独立回风道。 (3)主水泵房的安全通道。 (4)破碎硐室、变(配)电硐室的安全通道或独立回风道。 (5)主溜井的安全检查通道。 3.人行道和缓坡段。 (1)各类巷道(含平巷、斜巷、斜井、斜坡道等)的人行道。 (2)斜坡道的缓坡段。 4.支护。 (1)井筒支护。 (2)巷道(含平巷、斜巷、斜井、斜坡道等)支护。 (3)采场支护(包括采场顶板和侧帮、底部结构等的支护)。 (4)硐室支护。 5.保安矿柱。 (1)境界矿柱。 (2)井筒保安矿柱。 (3)中段(分段)保安矿柱。 (4)采场点柱、保安间柱等。 6.防治水。 (1)河流改道工程(含导流堤、明沟、隧洞、桥涵等)及河床加固。 (2)地表截水沟、排洪沟(渠)、防洪堤。 (3)地下水疏/堵工程及设施(含疏干井、放水孔、疏干巷道、防水闸门、水仓、疏干设备、防水矿柱、防渗帷幕及截渗墙等)。 (4)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的矿山露天坑底防洪水突然灌入井下的设施(包括露天坑底所做的假底、坑底回填等)。 (5)热水充水矿床的疏水系统。 7.竖井提升系统。 (1)提升装置,包括制动系统、控制系统、闭锁装置等。 (2)钢丝绳(包括提升钢丝绳、平衡钢丝绳、罐道钢丝绳、制动钢丝绳、隔离钢丝绳)及其连接或固定装置。 (3)罐道,包括木罐道、型钢罐道、钢轨罐道、钢木复合罐道等。 (4)提升容器。 (5)摇台或其他承接装置。 8.斜井提升系统。 (1)提升装置,包括制动系统、控制系统。 (2)提升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 (3)提升容器(含箕斗、矿车和人车)。 9.电梯井提升系统(包括钢丝绳、罐道、轿厢、控制系统等)。 10.带式输送机系统的各种闭锁和机械、电气保护装置。 11.排水系统。 (1)主水仓、井底水仓、接力排水水仓。 (2)主水泵房、接力泵房、各种排水水泵、排水管路、控制系统。 (3)排水沟。 12.通风系统。 (1)专用进风井及专用进风巷道。 (2)专用回风井及专用回风巷道。 (3)主通风机、控制系统。 13.供、配电设施。 (1)矿山供电电源、线路及总降压主变压器容量、地表向井下供电电缆。 (2)井下各级配电电压等级。 (3)电气设备类型。 (4)高、低压供配电中性点接地方式。 (5)高、低压电缆。 (6)提升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的供配电设施。 (7)地表架空线转下井电缆处防雷设施。 (8)高压供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 (9)低压配电系统故障(间接接触)防护装置。 (10)直流牵引变电所电气保护设施、直流牵引网络安全措施。 (11)爆炸危险场所电机车轨道电气的安全措施。 (12)设有带油设备的电气硐室的安全措施。 (13)照明设施。 (14)工业场地边坡的安全加固及防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