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五章考点
三、设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生效与设计期限 设计合同采用定金担保,合同总价的20%为定金。 设计人收到定金为设计开工的标志。 2.设计合同的变更,通常指设计人承接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改变。按照发生原因的不同,一般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设计人的工作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 (2)委托任务范围内的设计变更 (3)委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的变更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发包人需要委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工作,如变更增加的设计内容专业性特点较强;超过了设计人资质条件允许承接的工作范围;或施工期间发生的设计变更,设计人由于资源能力所限,不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等原因。在此情况下,发包人经原建设工程设计人书面同意后,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设计人不再对修改的部分负责。 (4)发包人原因的重大设计变更 3.合同终止 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或委托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完成施工安装验收,设计人为合同项目的服务结束。 掌握部分 四、发包人订立设计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和委托工作范围 (一)发包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 【勘研规=看烟鬼】 (1)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城市规划许可文件; (3)工程勘察资料等。 2.项目设计要求 【法标限围:发飙纤维】 (1)工程的范围和规模; (2)限额设计的要求; (3)设计依据的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五、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责任 (一)发包人的责任 1.提供设计依据资料 (1)按时提供设计依据文件和基础资料。 (2)对资料的正确性负责。 2.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3.外部协调工作 4.其他相关工作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合同约定委托范围之外的服务工作,需另行支付费用。 5.保护设计人的知识产权 6.遵循合理设计周期的规律 (二)设计人的责任 1.保证设计质量 2.各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3.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4.配合施工的义务 (1)设计交底。 ②如果在1年内项目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应负责上述工作,但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非,收费额由双方以补充协议商定。 (2)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设计人有义务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如属于设计变更的范围,按照变更原因确定费用负担责任。 (3)工程验收。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参加工程验收工作。这些约定的工作可能涉及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试车验收和竣工验收。 5.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