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复习: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和内部审计 1.概念 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审查和评价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收支和其他经营活动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单位目标的实现。 2.内容 内部审计的内容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范畴,主要包括:财务审计、经营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和风险管理等。 3.特点 内部审计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都设在本单位内部,审计的内容更侧重于经营过程是否有效、各项制度是否得到遵守与执行。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较低,并且以建议性意见为主。 4.作用 (1)预防保护作用; (2)服务促进作用; (3)评价鉴证作用。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内部审计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内部审计的内容就是指内部财务审计 B.审计的内容更侧重于经营过程是否有效、各项制度是否得到遵守与执行 C.内部审计人员不具有独立性,因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较低 D.内部审计具有评价鉴证作用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内部审计包括内部财务审计,还包括经营效率、效果等;选项C,内部审计并不是不具有独立性,而是独立性相对性较弱。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2.办理支付结算必须按统一的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全面规范。 ⑴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⑵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 4.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记载事项必须真实,不得变造伪造。 ⑴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 ①单位、银行:单位、银行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②个人:本人签名“或”盖章。 ⑵区分票据的“伪造”与“变造” “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注意1】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而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注意2】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