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业受审最新消息 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8时30分在烟台中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南京原市长季建业受贿一案。 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季建业作最后陈述。被告人季建业表示知罪、认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审判,请求法庭从轻处理。14时5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法警将被告人带出法庭。 庭审中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季建业犯受贿罪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对指控被告人季建业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及犯罪数额的认定提出异议,并提出季建业有坦白、自首、认罪、悔罪、退赃、人身危害性较小等从轻处罚情节。 季建业,男,汉族,1957年1月生,江苏张家港人,1974年9月入党,1975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5年1月16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季建业受贿一案,被告人季建业表示知罪、认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审判,请求法庭从轻处理。14时5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人物履历 1974.11——1975.03,江苏省苏州地委党校中青年干部班学员; 1975.03——1976.12,江苏省沙洲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1976.12——1981.07,江苏省苏州地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1981.07——1986.01,江苏省苏州地(市)委宣传部宣教科副科长(其间:1983.09—1985.07苏州大学政治系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6.01——1990.10,江苏省苏州日报社副总编、党组成员; 1990.10——1992.08,江苏省吴县县委副书记; 1992.08——1996.01,江苏省吴县县(市)委副书记兼苏州太湖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6.01——1997.11,江苏省昆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其间:1996.09—1998.07 苏州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1997.03—1997.12 美国马里兰大学参加江苏省第二期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学习); 1997.11——2000.08,江苏省昆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0.08——2001.07,江苏省昆山市委书记; 2001.07——2002.02,江苏省扬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2.02——2004.07,江苏省扬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9.09—2002.06 苏州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法学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4.07——2005.01,江苏省扬州市委书记; 2005.01——2009.08,江苏省扬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3.09—2006.06 苏州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2006.11—2006.12 新加坡参加江苏省第九期城市规划专题研讨班学习;2008.03—2008.07 中央党校第二十四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08——2010.01,中共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0.01——2013.10中共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 中共十七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十次、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十届、十一届省委委员;江苏省九届、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 季建业受审最新消息的延伸阅读——季建业受审百度最新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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