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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主要税种二十四 ...

2014-7-9 09:19|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158| 评论: 0

摘要: 云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主要税种二十四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第二节 主要税种(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自2011年9月1日起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 ...
云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主要税种二十四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自2011年9月1日起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减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注意】如果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稿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1-3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费用扣除额为2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六)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2.代扣代缴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例题•多选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形有( )。

A.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B.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

C.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D.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应该是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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