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二节主要税种一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概念与分类 1.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征税范围: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 (1)销售货物——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接受委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复原,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3)进口货物 征税对象:增值额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 增值税的计算一般采取税款抵扣的方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二)增值税纳税人 1.概念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我国境内: (1)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2)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中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