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十章第三节债权债务的发生三 第十章 主要经济业务事项账务处理 第三节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三)预付账款 1.账户设置 预付账款是企业为了购买所需物质或为了接受劳务而按照购货合同规定提前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它属于企业的短期债权。为了加强对预付账款的核算和监督,应设置“预付账款”账户进行核算,其明细账应按供货方或提供服务的单位设户。 2.预付账款的账务处理 【例10-22】2009年9月20日,长江公司为采购紧俏的A材料,按合同规定以银行存款预付200 000元给江明公司。其会计分录为: 【正确答案】 借:预付账款——江明公司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例10-23】2009年10月15日,长江公司收到江明公司发来的A材料5 000千克,每千克35元,增值税29 750元,材料已收到并验收入库。 【分析】无论实际结算金额是大于还是小于原先的预付账款,均应将实际收到的原材料的价税款全部冲减“预付账款”账户。 【正确答案】 借:原材料——A材料 17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9 750 贷:预付账款——江明公司 204 750 【例10-24】2009年10月20日,长江公司开出汇兑凭证,将4 750元货款补付给江明公司。其会计分录为: 【正确答案】 借:预付账款——江明公司 4 750 贷:银行存款 4 750 【注意】对于预付账款业务不多的企业,也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账户,而将预付账款并入“应付账款”账户进行核算,整个核算方法与“预付账款”的核算方法一样,仅仅是换了一个账户而已,但在编制会计报表时,仍然要将“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的金额分开报告。 第十章 主要经济业务事项账务处理 第三节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的核算范围 其他应收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不设置“备用金”账户的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所支付的押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而按规定转入的预付账款以及其他不属于上述各项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2.账户设置 企业的各种其他应收款是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进行核算和监督的,本账户可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3.其他应收款的计量 【例10-25】2009年12月20 日,长江公司采购员王亚明因业务需要到杭州出差,经领导同意向财会部门预借差旅费3 000元,以现金支付。其会计分录如下: 【正确答案】 借:其他应收款——王亚明 3 000 贷:库存现金 3 000 【例10-26】 2009年12月28 日,长江公司采购员王亚明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3 200元,经审核无误同意报销,同时补付现金200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正确答案】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3 200 贷:其他应收款——王亚明 3 000 库存现金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