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其美网校城

 找回密码
 注册

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七 ...

2014-6-29 11:30|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68| 评论: 0

摘要: 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七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1.各部门的职权(1)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2)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 ...
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七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

(1)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

(2)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

(3)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2.各单位的职权

(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

(2)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1.各部门:编制权、组织和监督执行权;报告权;

2.各单位:编制权、上缴收入、安排支出、接受监督。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

1.预算收入的内容

包括:税收收入、依规定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2.预算收入的划分: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1)中央预算收入: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纳入中央预算、地方不参与分享的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按照规定向中央上解的收入。

(2)地方预算收入: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纳入地方预算、中央不参与分享的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和中央按照规定返还或补助地方的收入。

(3)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中央和地方预算对同一税种的收入,按照一定划分标准或比例分享的收入。

【例题•多选题】从归属上看,预算收入可划分为( )。

A.中央预算收入

B.地方预算收入

C.国有资产收益

D.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从归属上看,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速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收入。选项C国有资产收益是从来源上划分的。


鲜花

握手

雷人

鸡蛋

路过

最新评论

会计从业考试最新更新信息
     
Baidu
中华会计网校 新东方网络课堂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继续教育 新东方网校 环球网校 中公网校

小黑屋|手机版|关于我们|两全其美网校城 ( 京ICP备05068258-34 )

GMT+8, 2024-4-29 13:5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