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地区2014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外专培中函〔2013〕35号)精神,2014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定于5月24日举行,报名时间安排见附件1。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条件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186号)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条件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及〈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5〕13号), 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三)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考生,凭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同声传译时,免考《二级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四)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样式见附件3),在报考二级口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2。 二、考试设置及作答要求 (一)考试设置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设有英、日、俄、德、法、西、阿七个语种,每个语种均分一、二、三级,分别在上、下半年举行。其中,英语一级只在上半年举行考试,英语二级同声传译只在下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英语三级口译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法、日、阿语一、二、三级均在上半年举行;俄、德、西语一、二、三级均在下半年举行。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 (二)作答要求 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各语种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综合能力录音材料均录制一遍。应考人员除携带黑色墨水笔外,还应携带2B铅笔(填涂卡用)和橡皮。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的全部科目考试。 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人员,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相应语种、相应类别一级翻译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国家统一确定的考试合格标准的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人员,成绩合格后,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上半年考试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自助支付。 (一)报考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 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下同)人事考试频道,具体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2.上传照片 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半年内)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蓝色背景、画面清晰,格式要求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之间。电子版照片是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证书时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 3.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的报考人员、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和台湾地区居民,在成绩合格后领取证书时,需要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得证书。 4.资格审核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报名表》一份,应试人员须在《报名表》“诚信承诺”签名处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台湾居民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符合报名条件(一)的报考人员须持通过国家统考取得的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翻译专业职务证书。 (4)符合报名条件(四)的报考人员须持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有关事宜,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查询。 (三)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外文出版社联系。 (四)考试中心不组织任何培训,与任何培训机构之间无合作关系。 (五)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 北京地区2014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报名时间安排表 2.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159所) 3.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3月5日 附件1: 北京地区2014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考试口译考试报名时间安排表
附件2: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 教育试点单位名单(159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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