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13年招标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5日起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3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9:00-2013年8月9日17:00,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http://dg.gdkszx.com.cn)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程序: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并签名确认。 (二)所在单位初审 考生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经办人加具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9日17:00。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凭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按照网上支付流程中提供的链接,进入广东银联的电子支付平台系统进行缴费。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支付前请仔细校对自己的报考科目,缴费确认后,费用自动汇入国库指定账户,一律不予办理退考、退费,填报资料不予修改。 特殊情况要求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请在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到我办办理,逾期责任自负。因申请人提供资料有误而导致开具票据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四)资格复审 成绩公布后,我市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按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时间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交附件1要求的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方式 (一)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2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招标采购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网络阅卷。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均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10月14日9:00-10月18日17:00期间自行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收费 根据粤价〔2009〕135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六)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2013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1 2013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指在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单位和在依法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中专门从事招标工作的经历,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3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