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济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50号)精神,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展开。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应试人员须通过http://zg.cpta.com.cn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7月23日9∶00至2013年8月1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7月25日9∶00至2013年8月15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考生应选择“济宁”为报考考区。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县市区考生持《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社、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初审、初审通过的,县市区人社、住建部门在《报名表》考生照片处盖章。市直所属考生直接到市建委造价站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3年7月24日9:00至2013年8月14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市建委造价站现场审核,地点:红星东路40号,建设大楼3楼,咨询电话:2376116。 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出其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3年10月14日至18日登录如下网址(http://zg.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审核时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 考后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监测,对于作答雷同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依法、诚信参加考试,既不抄袭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纵容他人抄袭本人答案。 其他事宜详见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rsks.sdrs.gov.cn/c.aspx?a=14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