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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设立限责任公司

2013-6-5 09:18| 发布者: sisi3| 查看: 106| 评论: 0

摘要: 新公司法--设立限责任公司   现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 ...
 
 
新公司法--设立限责任公司

 

  现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并要求一次缴清。

  修订过程中,各方面普遍认为这一规定数额过高,不利于民间资本进入市场。要求注册资本一次性缴足,也容易造成资金闲置。法律据此做了相应修改,一是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二是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三是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

  现行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今年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未对此作改动。审议过程中,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企业提出,为了鼓励投资创业,建议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予以适当降低。法律据此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降低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设立限责任公司的延伸内容--公司章程范本

 

  一、章程填写说明

  1、本章程是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凡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应将本章程中划有虚线部份删去;凡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的公司,应将本章程中划有曲线部份删去。章程中的条款留有空白处,请按要求填写内容。

  2、填写章程须字体清晰,不得涂改;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股东(多家投资的应加盖最大股东)的印章,如全部为自然人投资应由被委托人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3、全体股东确认(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

  二、公司章程范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

  一、公司名称: 。

  二、公司住所: 市 区 路 街(巷) 号 房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一、股东姓名(自然人股东填写):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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