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一级建造师考试有关事项 有关事项 (一)考试用书。需要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报名同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江西分站(book.jxrk.cn)进行预订,联系电话:400-068-8005。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