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其它要求事项 其它要求事项 ㈠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安全生产法与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㈡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㈢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㈣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