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建筑科学院研究生调剂信息
一、需调剂专业及人数:建筑技术科学1人 二、调剂要求 1.我院招收学术型研究生,不接收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 2.申请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我院不接收跨专业调剂。 3.申请调剂考生初试应参加全国统考英语、全国统考政治、数学。 4.申请调剂考生本科就读院校为985或211高校,或者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985或211高校。 5.调剂分数线:总分320,统考英语、政治50,数学、专业课90。 三、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报名。 2.邮寄以下书面材料至我院教育处(邮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教育处收邮编:100013): (1)大学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院系所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公章);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个人简历一份(简历中如提到获奖情况,请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3.我院筛选材料后,电话通知拟复试考生。 四、其他事项 1.学制为2.5年,入学后第一学年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学位课程,我院负担培养费和住宿费,并提供研究生助学金,不收取学费。第二学年返回我院跟随导师完成课题及毕业论文。 2.2013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国家计划非定向培养,完成学业者择优留院工作(解决北京市户口)。
2013年中国建筑科学院研究生调剂信息的延伸阅读— —2013年全国研究生考试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开展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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