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2考研调剂信息
一、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且未被第一志愿招生单位录取。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相同专业分数线的要求。 3.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全国统考科目相同或基本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全国统考的三类数学及招生单位的理学自命题数学均可视为基本相同的统考科目)。 4.调剂考生原则上应为“985工程”高校(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毕业且报考“985工程”高校及中科院系统科研机构的考生。经复试,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的考生可减免部分或全额学费。 5.我校金融硕士、保险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接收毕业学校为“211工程”高校(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的调剂考生。 二、调剂办理流程 1.我校调剂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调剂流程执行,考生须在4月12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同时将填写完整的《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寄送至申请调剂学院所,过期不予受理。各招生学院(所)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初审,确定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2.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复试者,由各学院(所)在通知考生复试。 3.考生通过复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由各学院(所)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若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我校将在5月初给调剂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调剂接收函》(邮寄地址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初试试卷调入我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东北师范大学2012考研调剂信息的延伸阅读——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注意事项 [1]参加网上报名,上线(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未被一志愿单位录取的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考生,不在此范围内的考生没有进入调剂系统的权限。 [2] 参加调剂的考生每人可以在网上填报两个平行调剂志愿,提交后的调剂志愿在48小时内不允许修改(两个志愿单独计时),以供招生单位下载志愿信息和决定是否通知考生参加复试。48小时后,考生可以修改调剂志愿; [3] 考生在网上填报调剂志愿时,选择调剂的招生单位、专业门类与自己的考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的调剂政策; [4] 被某招生单位设为待录取考生,需在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待录取状态; [5] 已被某招生单位设为待录取并考生确认接受的考生,将不能再接受其它志愿待录取通知,考生如欲取消已确认的待录取通知,必须征得已待录取单位允许,在招生单位取消待录取通知,并考生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后,方可接受其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6] 未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不能被招生单位设为待录取(一志愿考生例外); [7] 只有上线考生方可查询由招生单位设定的缺额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必须是招生单位设置缺额的专业; [8] 请调剂考生注意浏览各招生单位公布的调剂方法和复试通知; [9] 请考生与招生单位密切联系,及时完成网上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