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大学研究生调剂信息
研究生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术型硕士 |
020101 |
政治经济学 |
020104 |
西方经济学 |
020106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0201Z1 |
民族发展经济学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020203 |
财政学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020207 |
劳动经济学 |
020208 |
统计学 |
0202Z1 |
投资学 |
120201 |
会计学 |
120202 |
企业管理 |
120203 |
旅游管理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1202Z1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专业硕士 |
125100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一、调剂政策 1.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我校报考条件(见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考生,初试单科成绩、总分均在国家二区复试分数线以上,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相同)。 2.我校录取的学术型考生均享受国家公费计划(非定向或定向),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合格后均按自筹经费类别录取。 3.我校不调剂同等学力、不统考数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仅限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达斡尔族,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录取的考生为定向生,毕业后需留在内蒙古地区工作。 二、调剂程序 (一)申请 4月1日开始请调剂的考生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各专业。 (二)办理调剂手续 已被我校确定接收调剂的考生必须在4月6日至4月8日,提交《内蒙古财经大学调剂承诺书》(附件1),4月9日资格审查时交纳调剂保证金。 A.《调剂承诺书》下载后填写,必须由本人签字(如他人代办,须由代办人签字)确认。 B.《调剂承诺书》由本人直接送至我校研招办(行政楼405室)。 C.调剂保证金的缴纳:考生直接到我校研招办办理调剂保证金交纳手续。 注:(1)只有在我办同意接受调剂后,考生方能交纳调剂保证金。(2)我办在规定时间内收到调剂保证金后,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明确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调剂保证金,我办视为该考生调剂无效,将另行调剂他人。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我办收到考生的《调剂承诺书》和调剂保证金后,即确认为该生调剂成功,进入调剂专业的复试名单。 三、调剂时间 调剂正式开始时间:4月1日。 四、联系方式 接收调剂部门: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电话:0471-36609103661497 传真:0471-3660910
2013年内蒙古大学研究生调剂信息的延伸阅读— —2013年全国研究生考试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开展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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