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调剂信息
各位考生: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已于4月1日0:00开放,由于还在对相关数据进行测算,我院的调剂信息(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均有调剂名额,参见招生通告(一))尚未在调剂系统中发布。预计我院以上专业的调剂信息在调剂系统中发布和开放的时间为4月2日左右。 有意调剂我院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的考生可在调剂信息发布前将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发送至:wangjifeng_2005@163.com进行预报名。我院调剂信息在调剂系统中发布后,考生须登录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及北京交通大学研招网调剂系统完成正式调剂申请。 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科 联系电话:010-51684824 联系人:王老师
2013年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调剂信息的延伸阅读— —2013年全国研究生考试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开展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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