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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2年人事年度工作总结

2013-1-14 09:34|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387| 评论: 0

摘要: 最新2012年人事年度工作总结一、XX年工作回顾(一)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规范有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干部选拔聘任工作。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厅党组制定的《省文化厅 ...
最新2012年人事年度工作总结

一、XX年工作回顾

(一)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规范有序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干部选拔聘任工作。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厅党组制定的《省文化厅厅直单位深化改革总体方案》,着力推进厅直单位领导班子任期制和领导干部聘任制。完善干部竞争上岗、聘任、任前公示、考察预告、差额考察等制度。干部竞争上岗不断推进,干部工作民主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考核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先后调整和完善了省少儿图书馆、湖南文化音像出版社、省京剧团、省文化物资公司、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5单位领导班子;指导、组织上述单位和省文物局处级干部的竞争上岗、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全年共调整任免干部 12人,其中提拔处级干部10人,单位主要负责人3人。提拔的10名处级干部中,6人年龄在45岁以下。

加大干部人事工作监管力度,制定了《省文化厅干部人事工作规则》。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业务建设、选人用人、勤政廉政、班子团结及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了考核。同时,受省委组织部委托,对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省文物局领导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年度考核,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今年以来,凡新提拔的干部,都在提交厅党组讨论研究前书面征求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认真做好干部调训工作。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条例》,以调训形式培养干部。全年共选送32人到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和省直机关党校学习。

(二) 厅直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深化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及人事部、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着眼于即将进行的文化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和更深层次的人事制度改革, 着手开展了较为扎实的前期工作。一是深入学习、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二是组织厅直系统人事干部学习讨论,充分听取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就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结合系统的实际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三是了解并密切关注其他行业或地区岗位设置工作好的做法,以为借鉴。

举办厅直单位人事科长和市州文化局人事科长培训班,就用人制度改革与文化体制改革等情况进行交流借鉴,对在改革及落实《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劳动人事争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认真开展劳动用工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调研,积极参与厅直单位深化改革总体方案的意见反馈,就厅直单位劳动用工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着眼于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需要,着力推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鼓励厅直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劳动用工形式。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实施聘用制的意见》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继续着力推行厅直事业单位编制内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工作,先后有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湖南省歌舞剧院等单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8名。为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建设文化强省战略目标要求,根据厅党组部署,正积极筹划厅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0名艺术、图书、文博、计算机、文秘、经营策划、英语类高层次专业人才。

根据厅党组制定的《省文化厅厅直单位深化改革总体方案》,帮助指导厅直单位制定本单位的改革实施方案和细则。

(三)职称评审及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工作规范进行

进一步做好职称评价的基础性工作。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对职称评价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规范评审程序;对我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系列等6个正、副高级职称评委库进行了调整,评委人数共计350人,涉及全省116个单位,加强了评委会建设。

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完成我厅主管的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四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全年召开高级评审会议6个、中级评审会5个、高教、幼教系列初级评审会2个,共计543人参加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87人。各级各类评审会运行平稳,结果公示后,社会反映良好。

指导省群众艺术馆对大众传媒学院和衡阳师范学院300多名毕业生进行了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并重点做好宣传、鉴定标准完善、专家和试题库建设等工作,逐步确立鉴定工作的行业优势。

(四)人才培养、推荐和服务工作扎实推进

根据厅党组对于人才培养工作思路,针对近年来文化行业出现的高层次人才短缺、部分专业行当人才青黄不接的情况,今年我处将培养工作重心摆在人才断层较为突出的专业,同时明确了以“五个一批”、“121人才工程”等人才为核心带动其他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培养体系。会同有关处室、省文物局及厅直单位围绕“五个一批”、“121人才工程”人选等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培养措施,积极选送相关人员参加国家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有关国际专业协会的培训项目,出省、出国学习、交流。

争取省人事厅人才培养专项经费6万元,牵头与有关处室举办全省舞台艺术管理创新高级专家培训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授课;积极做好专家推荐工作,本年度厅直系统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已有2人入选推荐范围,并已上报国家人事部审批;推荐文化部优秀专家2人;推荐湖南省直接联系掌握的专家21人。认真做好省直文化系统专家管理工作,为符合条件的高级专家办理专家医疗证,落实有关医疗待遇;及时补充和调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名单和信息,落实津贴的发放;建立文化部高级专家电子信息库,已完成第一、二批信息采集工作。

(五) 艺术教育及培训工作取得新成效

继续做好文化艺术行业高层次人才的选送培养。深化泛珠三角区域人才培养合作,推荐和选拔艺术行业中有培养前途的专业人才到北京、上海等高校进行培养。今年,由我处牵头在全省范围内选送文化艺术专业人员20人参加上海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舞台灯光设计、化妆服装设计、编剧、戏曲影视美术综合技能等专业的进修学习,人员涉及省直文化艺术单位及10个市州艺术院团,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此举得到了文化部、九省区、培养院校、文化艺术界专家及相关媒体的一致好评。

完成全省艺术类院校毕业生艺术实践成果观摩评比活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衡阳市艺术学校、邵阳市艺术学校、湖南文理学院附属艺术中学4所院校 1478 名毕业生参加活动,共有14 台晚会 200 多个节目参与演出,共有384人获优秀个人奖、个人奖。

认真做好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和厅艺术幼儿园两个教育单位的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为提高机关公务员素质,举办了一期文物鉴赏方面的专题讲座,受到厅领导及厅机关全体人员好评。组织举办了厅直单位人事科长培训班;指导省艺术研究所、湖南图书馆举办艺术、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会同有关处室对我省艺术培训市场情况进行调研,全面掌握市场现状,收集立法文本资料,起草相关汇报材料、法律条文、立法说明,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启动了动我省艺术培训市场管理立法工作。

(六)各项人事工作有序进行

认真作好各类人员的安置、引进、交流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军转办和民政部门安排,接收安置转业干部3名,退伍军人3名;招考录用机关公务员6名;选调机关工作人员3人。

完成了大量工资福利的日常审批、兑现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安排完成厅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劳动统计及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完成文化部人事司特殊专业演员情况及省劳动保障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基本情况统计;完成厅直系统XX年度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及省直文化系统人员工资管理台帐。根据厅直单位实际,出台规范厅直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文件,调整和规范离退休人员待遇;制定了厅机关及厅直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方案。完成XX年度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及厅直系统提拔职务、新进人员的工资兑现和退休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会同厅办公室研究制定机关临聘人员的用人办法和社会保险事宜。

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根据部分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客观要求,为整合资源,提高效率,调整了部分单位的内设机构;完成厅直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员情况摸底及人事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社团管理工作逐步规范。根据我厅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断增多的情况,今年,我们对现有社团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摸底,对新进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严格按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省民政厅有关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有关意见,严把入口关。为方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相关事务,起草了《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意见》,拟于明年实施,对社团管理的规范将起到积极作用。积极参与湖南省文化艺术基金会的筹建工作。

做好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全年共办理出国人员审批手续21批,157人次。

(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进一步规范

今年全省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考生近5万人。针对我省考级市场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意见》,加强对艺术考级组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加大对违规考级机构的干预和制止力度,进一步促进了艺术考级健康有序的发展,考级市场进一步规范。

创造性地开展了评选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优秀考官和优秀指导教师的活动,经过各考级机构的如实推选,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共评选出优秀考官30名、优秀指导教师50名。这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考官和艺术教育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扩大了社会艺术考级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

(八)继续做好建整扶贫开发工作

按照省建整扶贫办的安排,今年我厅和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联合组成工作队继续对吉首市河溪乡岩排村进行扶贫开发。我厅配合做了大量工作,并积极落实蒋建国同志在扶贫点召开的抗冰补灾扶贫工作现场办公会议精神。一是负责在厅直系统销售扶贫点生产的3万斤椪柑;二是协调有关处室给扶贫点配备价值3万元左右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投影仪、电视机、电脑各1台)和4万元左右的农村电影放映设备1套;三是及时划转扶贫工作经费,保证足额及时到位;四是跟踪了解扶贫开发进展情况,并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 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切实履行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组织人事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今年我处继续在加强基础工作上很下工夫。一是加强基本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建立健全处务会议事制度,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健全业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使日常工作有章可循,高效有序;二是加强基础资料建设。对上级业务部门和本处下发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要活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资料,强调谁办谁建、随调随有。对各项主要业务工作的历史沿革、现实状况、发展趋势等资料,注意及时收集、研究整理。对人事人才工作的重要基础数据,基本情况,全面进行采集、及时更新。三是加强业务训练。根据履行岗位的职责要求,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拓宽知识面,熟练掌握并执行人事工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四是加强人事干部作风建设。上半年参加并组织举办了厅直单位人事干部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培训班,为人事干部提供了一次进一步认识自我,完善自我的好机会。人事干部通过学习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改善。

今年除参加厅里统一组织的学习以外,我处继续引导大家关注理论热点、重大政治活动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导向和形势发展,增强了政治敏感性,提高了改革形势发展的预见能力,加大了相关工作的应对措施。对组织人事工作方面出现的新政策、新形势、新要求和即将全面展开的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等问题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及时组织处内同志学习、讨论、研究。全处同志通过刻苦学习、互帮互学,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能较好地应对和解决日常工作及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较好地履行了人事教育部门的职责。

我处全体人员在今年冰雪灾害、四川地震、北京奥运等重大事件中,都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政策决定,并用实际行动参加捐款活动,自觉捐献了特殊党费。在奥运期间,我们结合本职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十)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与厅党组签订的《省文化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制度,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的任务。组织全处同志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2012年工作规划》,在干部任用、公务员招考录用、职称评审等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干部人事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十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忙于事务性工作较多,学习调研不够;二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方面尚显不足;三是工作效率还须进一步提高。

二、XX年工作初步设想

(一)按照厅党组制定的《省文化厅厅直单位深化改革总体方案》,在述职竞聘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厅直单位领导班子任期制和班子成员聘任制。

(二)落实厅党组部署的“百人工程”计划,XX年3月前完成厅直单位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招聘工作。

(三)配合文化体制改革,搞好湖南演艺集团组建前后的干部配备、劳动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

(四)试行将厅机关和二级单位干部上派到中直单位或发达地区文化部门挂职锻炼。

(五)建立政府荣誉制度,评选“湖南时代艺术家”和“湖南文化功臣”,培养文化名人。

(六)培养文化行业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与中南大学或湖南大学举办文化产业方向mba或高级研修班,打造湖南文化产业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七)成立湖南省文化艺术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全省文化事业发展中带长远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决策建议。

(八)将动漫产业专业人才纳入职称人才评价体系,加强我省动漫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九)举办县级文化局长培训班,对全省122个县(市)区文化局长进行培训。

(十)加强对乡镇文化站人员编制情况的调研,力争联合政府人事编制部门出台加强乡镇文化站队伍建设的政策。

 

最新2012年人事年度工作总结的延伸阅读——人力资源工作总结写作的注意事项

 

  1.总结前要充分占有材料。最好通过不同的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了解有关情况,或者把总结的想法、意图提出来,同各方面的干部、群众商量。一定要避免领导出观点,到群众中找事实的写法。

  2.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3.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4.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5.总结的具体写作,可先议论,然后由专人写出初稿,再行讨论、修改。最好由主要负责人执笔,或亲自主持讨论、起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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