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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湖南泸溪县创新干部考核方式,对公务员不遵守社会公德进行扣分。随地吐痰、随意倾倒垃圾都是一次扣10分,也就是说5次随地吐痰年度考核就会不及格”。消息一出,有人点赞,也有人吐槽,这“花瓶似的”规则,谁来考核,如何考核?
对公务员实行“德行”打分,无疑是对干部考核的一项创新。想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只有严格要求自己,方能经得起社会的检验,道德建设从党员干部抓起更能起到示范作用。
但是,道德约束不切合实际,只会误导监督重点。有网民担心,“这种规则只能低程度地、选择地执行,会不会变成某些人排除异己的手段?”
制定了规则就要落实,既然把随地吐痰纳入公务员“德分”考核,那么就要落实谁来考核,如何考核。无法考量的干部考核方式,无异于空谈,更难以想象有人会因此被免职。
公务员的职责就是为群众办事,解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难,虚头巴脑的规定,只可能被群众笑话。
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以来,对干部作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见诸行动,切中要害。为何制定干部管理规则就不能主次分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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