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Powersoul 于 2012-2-9 14:38 编辑
新闻一 无锡男子遇儿童落水见死不救 随后发现溺亡者是自己儿子 快报讯(记者 金辰 薛晟) 儿子溺水命悬一线,他以为那是别人家的孩子,选择了冷漠离开,结果得知溺水的居然是自己儿子时,悔恨已晚。事后,这位父亲竟然将儿子的死怪罪到社区居委会身上,并且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最终被法院驳回。昨天,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2011年无锡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这起“姚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不但入选“十大”,而且因社会影响大、百姓关注度高而位居“榜首”。 2010年6月27日晚上6点左右,姚某某、邢某某之子姚某(6岁)独自在其一家租住地社区的河道小码头玩耍时落水。姚某某得知有小孩落水,没有立即下水救援,当他回家没有找到儿子后,方才返回出事河道,发现溺水的正是自己儿子,将儿子从水中救起,但为时已晚,小孩已经溺水身亡。 事后,姚某某、邢某某以社区居委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提起诉讼,并索赔儿子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抢救费等合计47多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姚某某儿子出事的河道,当地村委并不是法定管理人,对孩子的溺水死亡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河道管理人对河道周围的设施设置、管理没有欠缺,已经尽到一般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责任。上诉人姚某某及其妻子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法院依法驳回姚某某夫妻的诉讼请求。 这则新闻背后是,当时在旁边观看的有很多村民,没有一个下去救,孩子的父亲也随大流没去救,与其他村民唯一不同的是落水的是他的孩子。无锡,江南,文化,鱼米之乡也变成了人性道德荒漠...纠结啊
新闻二 药家鑫案受害者亲属到药家索要赠款起冲突
2月8日11时许,张显、王辉、张平选、张平选二女儿张朗以及同村村民一行六人到达药庆卫家“ 索要”20万捐款。因言语不和,与在药家楼下等候的药庆卫代理人马延明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随后被当地警方带至派出所,接受讯问。 据中新网报道,7日上午,药家鑫案被害者张妙的父亲张平选、母亲刘小欠等人通过代理人张显的博客发布公告称,愿意接受药父药庆卫在药案审理期间表示“赠与的20万元”,并“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此前,张妙家人已拒绝该赠款。
杀人偿命,命已尝。拒绝买命钱,要命不要钱,已决定。事已至此,盖棺定论,却又回来要补偿,这是为哪般?虽不是你我,但也是国人的缩影,错乱啊,纠结啊。这都是怎么了,还有没有原则,道德,做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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