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对象及范围
1、新疆户籍、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8月18日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
2、新疆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服务新疆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干部配偶;
5、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
7、选调生岗位除自治区部分高校、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团委组织推荐报名外,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可报考。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获得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