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辅导资料:1Z306053 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1Z306053 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一、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一)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依法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二、设备检验检测单位的安全责任 (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的职责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3、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