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标准文本4)
买卖合同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
购销合同(标准文本4)的延伸内容:【国际贸易通则】外贸合同常见诈骗方式 外贸合同欺诈主要表现有三大手法: A、打融资幌子骗取考察费 【案例】2002年4月,吉林某市一家企业接到一张来自“世界华人工商促进会”的邀请函,声称可以帮助该企业到海外市场融资,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还可以包销经技术改造后企业的产品。随后,该市领导亲自带队到深圳洽谈融资事宜。一名自称“深圳华商融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和“世界华人工商促进会”秘书长的人物接待了他们并进行了合作洽谈。随后,双方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该企业缴纳了10万元的项目考察费和评估费。等企业回去后再与这家公司及相关人等联系时,对方却已不见踪影。 B、利用“海外关系”骗取保证金 【案例】2004年6月23日,罗湖工商分局接到市工商局转来一份有关涉嫌合同欺诈的投诉。深圳市永东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声称要购买投诉人钟先生的木材用于出口。双方签订合同后,该公司主动提出给钟先生汇美元当货款,于是钟先生先交了定仓费1万元。当钟先生把合同取回后,该公司却不见了踪影。 C、帮助出口”骗取认证费 【案例】去年6月,深圳工商部门接到江西赣州鑫海食品厂的投诉。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02年9月,深圳市高富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谢某打电话给江西省赣州市鑫海食品厂负责人,称有一俄罗斯外商需订购一批腊制品。鑫海食品厂对这个开拓海外市场的机会非常重视,与高富海签订了销售代理业务合约书,约定高富海公司为销售代理,负责海外客商订单。接着,高富海称俄联邦西比国际有限公司需100吨腊制品订货,但要求提供俄联邦商品检验局核发的《商品质量证明书》和《卫生许可证》。鑫海厂表示没有办法办理。于是,高富海称其在俄罗斯有办事处,可帮助办理。鑫海于是又与高富海签订《委托协议》,全权委托其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并按其要求从银行转2万元给高富海公司。之后,高富海开始以种种借口拖延时间,直到12月9日,鑫海再次拨打高富海公司电话时,对方称与鑫海联系的相关人员已离开高富海公司福田工商分局发现,该公司已去向不明。工商人员再到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调查发现,高富海公司涉嫌虚报注册资本200万元。 【点评】在签订贸易合同时,一定要记住二十字箴言:选好外商;核审资信;提高警惕;慎签合同;完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