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制作播出网络系统销售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广播电视事业,提高_________市广播电视台电视节目制作质量,甲方购买乙方_________电视节目编辑系统设备一套。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非线性编辑工作站”实现功能 1.非线性编辑系统提供DV口、S端子、视频复合口的采集、输出,支持分量输出 2.一般非线性编辑系统支持的相关编辑、字幕、特技功能 3.DV格式的AVI、MPEG文件的混编功能 4.消除电脑系统的2G和4G文件大小限制 5.实现图文字幕混排功能 6.支持视频多文件格式输出(AVI、MPEG、WVM等) 7.在编辑线上实时录音功能(注:音频卡为选购件) 8.支持COOL 3D 软件输出的视频文件实时编辑功能。 说明:因没有视频卡,本机没有从录像机采集和回录、回放功能,不提供编辑时从电视监看功能。 二、系统设备配置、系统相关软件: 系统设备配置及相关软件:
非线性编辑系统
配置
型号
系统软件
CPU
系统硬盘 素材硬盘
显示器
内存
非编卡
带广播级分量输出
免费保修三年
主板
带1000M网卡/双通道
显卡
光驱
共 套
价 格
网络设备(选购)
设 备
型 号
交换机
16口/100M交换机
网 线
米
布线工程由甲方协助解决
价 格
元/批
共 批
元
三、交货期 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 四、运输包装和交货地点 产品须配有完整正规的外包装和相关的技术说明书,并由乙方送货上门。 五、验收标准 甲方依照本合同和乙方提供的系统建设方案的有关条款进行验收,且要求全部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和质量的法规要求。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_________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_________天内培训完毕;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运行后3天内为系统免费试运行期,运行期后甲方应在3天内组织人员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付款方式、商品产权 1.全部货款分期付清。签定本合约时,甲方支付合同款贰万伍仟元(第一期);乙方在_________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余款项三个月内付清。 2.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商品,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商品产权归乙方所有;在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商品产权归甲方所有。 七、服务标准 1.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并负责对甲方技术培训和指导。 2.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一年内免费上门保修(如操作失误或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因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对编制的软件提供备份盘并免费维护一年。 3.维修期内,乙方提供免费服务,系统如有故障,乙方先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维护,若不能解决问题,乙方须在48小时内上门处理,保修期外乙方收取工本费,乙方负责对系统终生维护。 4.乙方设备交货前一周内,甲方应备好电脑系统工作的机房。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依时将设备运到乙方所在地。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每天5%的货款。 2.甲方在乙方设备验收合格后,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若不按合同支付货款,甲方要按违约金额每天1%作为合同违约金补偿给乙方。 九、合同生效 1.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签字) 法人代表: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电视台制作播出网络系统销售合同书的延伸内容:【国际贸易通则】外贸合同常见诈骗方式 外贸合同欺诈主要表现有三大手法:
A、打融资幌子骗取考察费
【案例】2002年4月,吉林某市一家企业接到一张来自“世界华人工商促进会”的邀请函,声称可以帮助该企业到海外市场融资,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还可以包销经技术改造后企业的产品。随后,该市领导亲自带队到深圳洽谈融资事宜。一名自称“深圳华商融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和“世界华人工商促进会”秘书长的人物接待了他们并进行了合作洽谈。随后,双方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该企业缴纳了10万元的项目考察费和评估费。等企业回去后再与这家公司及相关人等联系时,对方却已不见踪影。 B、利用“海外关系”骗取保证金 【案例】2004年6月23日,罗湖工商分局接到市工商局转来一份有关涉嫌合同欺诈的投诉。深圳市永东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声称要购买投诉人钟先生的木材用于出口。双方签订合同后,该公司主动提出给钟先生汇美元当货款,于是钟先生先交了定仓费1万元。当钟先生把合同取回后,该公司却不见了踪影。 C、帮助出口”骗取认证费 【案例】去年6月,深圳工商部门接到江西赣州鑫海食品厂的投诉。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02年9月,深圳市高富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谢某打电话给江西省赣州市鑫海食品厂负责人,称有一俄罗斯外商需订购一批腊制品。鑫海食品厂对这个开拓海外市场的机会非常重视,与高富海签订了销售代理业务合约书,约定高富海公司为销售代理,负责海外客商订单。接着,高富海称俄联邦西比国际有限公司需100吨腊制品订货,但要求提供俄联邦商品检验局核发的《商品质量证明书》和《卫生许可证》。鑫海厂表示没有办法办理。于是,高富海称其在俄罗斯有办事处,可帮助办理。鑫海于是又与高富海签订《委托协议》,全权委托其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并按其要求从银行转2万元给高富海公司。之后,高富海开始以种种借口拖延时间,直到12月9日,鑫海再次拨打高富海公司电话时,对方称与鑫海联系的相关人员已离开高富海公司福田工商分局发现,该公司已去向不明。工商人员再到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调查发现,高富海公司涉嫌虚报注册资本200万元。 【点评】在签订贸易合同时,一定要记住二十字箴言:选好外商;核审资信;提高警惕;慎签合同;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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