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帮一个是一个
“ “能帮一个是一个。献血对于救他人生命有那么大的好处,自己又没有什么损失,我为什么不献?捐几百块钱就能改变一个孩子的命运,我为什么不捐?”郭明义的这番话,道出了普通公民的慈善观;郭明义的慈行善举,折射出普通公民慈善的价值和力量。 慈善,首要的不在于能力,而在于爱心。一个平民百姓捐出300元助学金,与一个富翁捐出3000万助学款,尽管善款额度相差很大,价值却一样大,意义也一样深。小善的背后也是大爱与大义,我们没必要因为能力有限而难为情,力所能及行善事即是高格,克己助人即是崇高。郭明义的崇高,就在于他贡献了全部余力以后,节衣缩食,把生活享受降到最低,倾其所有帮助他人。这比行有余力帮助他人者,需要更大的精神动力,具有更大的感召力量。 善小其实不小。很多爱心援助,对于我们来说往往只是少吃一顿大餐的举手之劳,但对于受援者来说,却能解燃眉之急,度困境之危,乃至点亮生活希望,改变人生命运。涓涓细流可以汇成江河,点点小善可以积成大善。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因善小而不为,每一个需要援手的人都获得他人的帮助,那么,无数小善也就具有了春风化雨、无坚不摧的力量。
能帮一个是一个的延伸阅读——“八荣八耻”:新时代的公民生活准则
“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包括了丰富而深刻的内容,为我国公民生活提供了一个新时代的准则。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社会生活由一元向多元发展。与此同时,一些旧的规则已经失效,一些新的规则尚未完全建立,人们的观念出现混乱或真空现象。诸如法律意识不足,道德意识滑坡,信仰意识缺失。有些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现实中既不维护自己的权利,也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也有人不讲道德、漠视道德,没有用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更有人要么是无信,要么是迷信,缺少真正的信念。 “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把握了时代所产生的问题的症结,并指明了解决的途径。它不仅是一个普通的道德标准,而且也是一个包括法律、道德和信念三个层面的公民生活规范。 首先是法律层面。“八荣八耻”其中的一些重要部分是对于宪法精神的阐述,如“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就是如此。危害祖国不仅是一种羞耻,而且也是犯罪,因为它触犯了法律。“八荣八耻”更直接地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呼吁人们遵守宪法和法律。因此,我们特别要加强宪法的宣传和普及,让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成为公民生活的准则。这就是说,让公民知道自己的权利,哪些是能够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让公民知道自己的义务,哪些是必须做的,哪些是坚决不能做的。 其次是道德层面。“八荣八耻”所说的“荣耻”就是在召唤人们的良心,并让良心看守自己的言行,知荣明耻。“八荣八耻”不仅继承了传统道德,如辛勤劳动等,而且包括了现代道德,如崇尚科学等。因此,它丰富和发展了人类道德的基本内容。一般而言,作为普遍的道德规范的最低原则(底线)是不伤害他人,它的最高原则是要关爱他人。“八荣八耻”既反对人们突破道德的最低原则,如损人利己,也希望人们达到道德的最高原则,如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团结互助等。 第三是信念层面。“八荣八耻”的所有内容其实都涉及人的信念和理想。人生活在世界上有他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从而有一个精神支柱和寄托。一个人的信念和理想在根本上支配了他的道德和法律行为。“八荣八耻”所阐明的信念和理想就是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对于假、丑、恶的反对。 “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所包括的法律、道德和信念三个层面是紧密相连的。我们不仅要考虑它作为道德规范的约束力,而且要考虑它作为外在法律的强制性和作为内在信念的指导性。只有当法律、道德和信念三个层面的意义得到充分的理解并付诸实践的时候,“八荣八耻”才能显示其精神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