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109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9名,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中招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余姚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毕业且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生; 2、余姚市常住户口(以2011年8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社会人员; 3、部分紧缺专业职位招聘范围扩大到宁波市范围。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户口(生源地)不限; 4、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的具体对象为:余姚市行政区域内,任职满3年及以上(任职时间的认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下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5、公务员、事业人员(包括截止2011年8月24日,已被确定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拟聘用对象者)、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1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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