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郑州“汇景嘉园”安置房小区8栋已封顶的楼房开始拆除。经检测,这些建筑使用了不合格的煤矸石烧结砖,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受到严重影响。该小区主体工程于今年3月动工,到5月底,8栋楼房全部封顶,但此时业主竟发现“用手一摸墙体,砖块就大量碎裂、脱落”。(7月18日《人民日报》)
这让人想起最近媒体报道的系列公共建筑事件:建成第二天就坍塌的云南新平公路,福建武夷山公馆斜拉大桥坍塌、杭州钱江三桥辅桥右侧车道部分桥面塌落……
公共工程、民心工程变成粗制滥造的“豆腐渣工程”,这让人无比痛心。但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公共工程、民心工程的质量问题暴露后,却少有人为之担责。比如郑州“汇景嘉园”安置房工程问题,开发商、施工方、监理单位不仅不承认自己失职,还把所有责任都推给了砖厂,而问题砖厂又已停产,这让“豆腐渣”安置房成了无人领养的孤儿。
如此咄咄怪事,折射出了公共工程、民心工程质量监管上的“公地悲剧”——每个人对阻止事态的继续恶化都感到无能为力。相反,如果是一处有具体产权归属的建筑工程被发现是“豆腐渣”,只怕施工单位与质量验收部门早已被业主诉上法庭了。但对于一项属于公共产权的公共工程,该由谁来追究和问责其质量问题呢?
从理论上说,当地政府部门应代行业主职权,有责任对这些工程的质量问题提起问责。但众所周知,公共管理部门通常既是一项公共工程的投资者,又是工程质量验收的鉴定方,一个人既当原告又当被告,何异于自己抽自己嘴巴?而且,公共工程投资实际上来自纳税人,真正的业主不在场,相关方面又何须“庸人自扰”?
于是,在一个个“豆腐渣”工程面前,公共部门自然不愿意出来问责。破局之道在哪?梁启超有句很著名的话,那就是不但要开民智,而且要开官智。官者管也,如果管理者总是这样,公共工程、民心工程的前途岂不令人担忧?事实上,在很多事情上,有些管理者并不是真糊涂真不智,而是在装糊涂。因此,在对“豆腐渣”工程的问责上,我们绝不能和稀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