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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2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2-2-9 16:30|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267| 评论: 0

摘要: 安徽2012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内容提要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 ...
安徽2012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内容提要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2〕1号),现将我省201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由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省人事考试院负责考务工作。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和人事考试机构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相互协调,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等环节的有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各地要严格按报考条件对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本文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⑵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2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见“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3)。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络方式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须于2012年2月28日至3月8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下同),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下个工作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各考区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申报材料和报考费,按属地原则到本人报名表所示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社、住建部门于3月14日前完成本地报考人员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由各市自行确定,并于2月26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设置)。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3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报考费交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于3月14日将通过初审人员的申报材料、报考费、“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4)送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省人社厅、住建厅现场进行省直考区报考资格审查。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现场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方可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应在报考资格审查现场以手工方式收取,届时各考区信息管理人员应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将已缴费考生作手工缴费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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