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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汉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133名工作人 ...

2011-7-31 08:45| 发布者: 青云直上| 查看: 1860| 评论: 0

摘要: 汉中市汉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汉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133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 ...
汉中市汉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汉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133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汉人发〔2006〕9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汉台区属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1年汉台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33名(其中,特设岗位招聘12名)。具体见《2011年汉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未就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按附件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确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http://www.chsi.com.cn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至199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对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且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6年以来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我省基层人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大学生到村任职等服务期未满的人 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的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终审、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汉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tq.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8月12日(上午8时-下午18时)。
  2、报名地点:汉台区人才交流中心(风景路劳动保障大厦一楼)
  3、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需持以下证件(材料)
  (1)毕业证;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
  (3)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报考未就业毕业生岗位的,除须提交上述证件外,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持无就业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保管档案的县级及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应届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学工部出具未就业证明);未就业 的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持《失业登记证》和人才交流中心的入库手续。
  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除须提交上述证件外,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自行解决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出现纠纷与此次招聘无关。
  报考特设岗位的,除须提交上述证件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从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的意见》(汉市组发【2011】42号)精神,还需提交县(区)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汉中市拔尖体育人才,按照市人事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汉中市优秀拔尖体育人才升学及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汉人发【2006】207号)精神,还需提交汉中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拔尖体育人 才认定文件。


  (4)岗位条件要求须提交的其他证件材料。
  报名所要求的所有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
  4、报名表填报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内容经本人签字,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学历层次人员,在2011年在8月3日前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向招聘单 位及其主管部门应聘,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高学历层次人员如有聘用需求,在8月5日前将应聘人员材料及接收意见报告报领导小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区人社局通过面试考核,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聘用的,可签订拟聘用协议,此类拟聘用人员不占本次招聘计 划;不同意聘用的,不享受高学历层次人员引进的聘用政策,但若符合有关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继续报名,参加统一考试。
  5、考试收费: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执行。考试费用100元,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一并缴纳。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交考试费。免交考试费报考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将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 减少后仍不符合职位报名数要求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无符合条件或不再报考的,由汉台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对我区长期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特设岗位,其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区人社局审核,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低于报考比例的要求下进行考试。
  按照市人事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汉中市优秀拔尖体育人才升学及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汉人发【2006】207号)精神,符合汉中市优秀拔尖体育人才特设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免考公共科目考试,直接进入面试。
  7、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1年8月17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卷面为百分制。
  1、笔试时间:2011年8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学、职业道德、公文与论文写作、文学知识、历史知识、科技常识、环境保护、陕西省情 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成绩公布和面试人员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于8月23日,登陆汉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tq.gov.cn
  未达1:3比例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低于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员中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未达1:3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聘。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8月28、29日进行面试,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地点和安排于2011年8月25日前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告。面试全部结束后,于8月30日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公共科目》×60% + 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
  按每个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照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公共科目》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在汉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社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经主管部门申请报区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区人社局接受终审,必须按终审公告要求提供所需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并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经审核后对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并下发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享 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 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考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11年汉台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区人社、监察、编办、财政和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考试招聘日常工作。)查询。根据应聘人员笔试考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上统一发布公告。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招聘计划、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网站验证;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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