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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加快商标战略实施 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2012-2-5 12:15| 发布者: vv11| 查看: 183| 评论: 0

摘要:   湖北武汉:加快商标战略实施 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当代经济是市场经济,又是知识经济和商标品牌经济。商标作为商品的固有标识,是市场最活跃的因素之一,更是代表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靓丽名片。近年来,武汉市 ...
 
  湖北武汉:加快商标战略实施 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当代经济是市场经济,又是知识经济和商标品牌经济。商标作为商品的固有标识,是市场最活跃的因素之一,更是代表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靓丽名片。近年来,武汉市将加快推进商标战略作为发展六个千亿元产业的重要手段和实施工业倍增计划的重要抓手,大力培育拥有自主商标的优势企业,努力推动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深度融合,为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十一五”期间,全市商标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10年5月,武汉市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全国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2006-2010年,武汉商标注册量逐年分别以7.62%、73.17%、77.24%、93.51%的增幅快速递增。截止“十一五”期末,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已达46219件,获认定驰名商标15件、省著名商标243件、市著名商标345件、地理标志2件。全市商标质押融资达5475万元。“名标”企业领军地方经济发展,2010年,在全市各区纳税排名前十企业中,驰(著)名商标企业占据近1/3的领地;地理标志龙头企业推动了当地农产业的发展,蔡甸区仅莲藕一项产值就占到了全区农业总产值的1/5。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宏伟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家工商总局频频传来捷报,武汉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的“周黑鸭ZHOU HEI YA及图”、武汉新康化学集团有限公司(原武汉力诺化学集团有限公司)的“双虎图形”、武汉东湖宾馆的“武汉东湖宾馆Wuhan Eask Lake Hotel”、武汉玛丽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的“玛丽”、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的“天龙”、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的“杰士邦”、武汉太和实业有限公司的“太和”等7件商标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武汉市黄陂蔬菜协会成功注册“黄陂芦笋”、“脉地湾萝卜”等两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全年,武汉共新增认定7件中国驰名商标,全市获认定总数跃升到22件,比“十一五”期末增加近50%,继续位居全省之首;全市新增注册2件地理标志,比十一五期末增加一倍,实现翻番。
  二、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
  2011年10月27日,武汉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11月11日召开全市加快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会议,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加快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工作目标与任务,对全市16个区政府进行任务分解,对市经信委、科技局等20个市直职能部门进行了职责分工,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商标战略。国家工商总局付双建局长、市政府唐良智市长、省工商局刘源超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充分体现各级领导对武汉商标工作的高度重视。
  作为全市主管商标工作职能部门,武汉市工商局将驰名商标创建作为加快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核心任务,先后指导“玛丽”、“杰士邦”等9件商标启动驰名商标争创程序,形成了多途径、有质量、有数量的争创梯队。同时,加强对驰名商标的行政保护力度,通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查处“周黑鸭”、“东风”等驰名商标权益案件96件,取缔了一批侵权假冒窝点,实现查处案件罚没金额和为消费者换回经济损失金额双超百万元(“鸿星尔克”鞋案入选国家工商总局“双打”十大案例)。通过培育与保护并举,全市重点优势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积极性明显提升,武汉驰名商标争创工作已驶入快速发展通道。
  三、直面机遇与挑战,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步伐
  “十二五”期间,面临国家战略叠加的发展机遇与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环境和激烈的区域竞争,武汉市工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商标培育、运用、管理、保护、发展等五个环节,扎实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加大商标培育力度。牢牢把握武汉发展的脉搏,重点培育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科技产业、现代都市农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商标,积极推进商标及商标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大力打造区域商标品牌基地。深入推进国家、省、市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将驰名商标创建作为商标战略核心任务,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建立创建梯队。
  增强商标运用能力。提高商标使用和应对竞争能力,引导市场主体注册建立商标防御系统。促进商标价值的开发利用,支持企业通过以商标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盘活利用闲置商标资源,搭建闲置商标展示交易平台,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效益。加强商标品牌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商标品牌的凝聚力和美誉度。
  提高商标管理水平。提升市场主体管理商标的能力,引导提高自我维权意识、防范风险和应对商标纠纷能力。引导企业在改制改组等时机,将商标纳入资产管理范围。加强对行业组织及商标中介服务组织的引导和管理。支持商标协会等行业协会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商标工作,引导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代理。
  完善商标保护体系。健全完善武汉著名商标认定和继续认定办法,探索著名商标退出机制。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工商、公安、知识产权等多部门快速联动机制和联手企业的联合打假机制,规范商标印制行为。积极探索建立网络交易等新兴领域商标维权保护,鼓励企业成立商标保护和自律组织。
  优化商标发展环境。组织全市商标品牌企业开展全国推广,提升“武汉制造”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对商标战略实施的财政支持与奖励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商标重点保护、商标品牌基地建设等;优先扶持本市驰(著)名商标企业建立技术中心;鼓励各金融机构面向本市驰(著)名商标企业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对武汉获得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省著名商标、市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专项奖励。重视商标人才培养,提高企业和中介组织经营、培育、运用商标的能力。
 
  湖北武汉:加快商标战略实施 促进经济跨越发展的延伸内容:涉嫌商标侵权 淘宝网及店主遭起诉索赔50万
 
  傲胜(中国)公司称淘宝网店主魏女士未经其授权,擅自开设“傲胜官方旗舰店——唯一授权北京店”名号的网店,大肆销售假冒傲胜商标的伪造品,侵犯了公司的商标专有权,而淘宝网却对此不闻不问,还为其售假提供便利。因与二被告交涉赔偿事宜未果,傲胜公司将魏女士和淘宝网一并诉至北京市顺义区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连带赔偿50万元,并在媒体进行公开道歉。
 
  傲胜(中国)公司诉称,其为新加坡傲胜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傲胜国际公司)在华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傲胜牌按摩器械在中国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商。其在中国区域内独占使用傲胜国际公司注册和持有的全部商标、商号、图片及有关宣传资料,并在自己设立的专柜或专卖店进行独家销售。近年,公司发现第一被告魏女士未经其授权,而擅自在淘宝网上开设了一家冠以“傲胜官方旗舰店——唯一授权北京店”名号的网店。该网店在显著位置多次使用了傲胜公司独占使用的商标,并放置了大量“傲胜”产品图片及宣传资料(含商号、商标及企业LOGO),以大肆销售假冒傲胜商标的伪造品。而第二被告淘宝网则为魏女士销售的伪造产品提供了盖有伪售后服务章的伪保修卡,使消费者对该网店销售产品的真实性产生了误导。自2011年5月以来,公司一直试图与淘宝网就有关侵权事宜进行交涉,但淘宝网始终置之不理。故将魏女士与淘宝网一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0万元,在大众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停止侵权行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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