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申请审查周期缩至10个月
日前,记者从在京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以来,我国工商部门继续提高商标审查效率,商标申请审查周期进一步缩短至10个月,异议和争议案件审理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达到国际水平。
据了解,面对商标审查积压问题,200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商标审查。到2010年底,我国商标审查周期已缩短至1年之内,彻底解决了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商标审查积压问题。而2011年以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商标审查效率,除继续加快审查外,还着手建立完善商标审查体系,做好网上商标申请工作,截至2011年11月底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107.49万件,审理商标评审案件3.04万件,进一步缩短了商标申请审查周期和案件审理周期。
据悉,目前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商标审查周期一般在10个月左右。
我国商标申请审查周期缩至10个月的延伸内容:涉嫌商标侵权 淘宝网及店主遭起诉索赔50万
傲胜(中国)公司称淘宝网店主魏女士未经其授权,擅自开设“傲胜官方旗舰店——唯一授权北京店”名号的网店,大肆销售假冒傲胜商标的伪造品,侵犯了公司的商标专有权,而淘宝网却对此不闻不问,还为其售假提供便利。因与二被告交涉赔偿事宜未果,傲胜公司将魏女士和淘宝网一并诉至北京市顺义区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连带赔偿50万元,并在媒体进行公开道歉。
傲胜(中国)公司诉称,其为新加坡傲胜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傲胜国际公司)在华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傲胜牌按摩器械在中国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商。其在中国区域内独占使用傲胜国际公司注册和持有的全部商标、商号、图片及有关宣传资料,并在自己设立的专柜或专卖店进行独家销售。近年,公司发现第一被告魏女士未经其授权,而擅自在淘宝网上开设了一家冠以“傲胜官方旗舰店——唯一授权北京店”名号的网店。该网店在显著位置多次使用了傲胜公司独占使用的商标,并放置了大量“傲胜”产品图片及宣传资料(含商号、商标及企业LOGO),以大肆销售假冒傲胜商标的伪造品。而第二被告淘宝网则为魏女士销售的伪造产品提供了盖有伪售后服务章的伪保修卡,使消费者对该网店销售产品的真实性产生了误导。自2011年5月以来,公司一直试图与淘宝网就有关侵权事宜进行交涉,但淘宝网始终置之不理。故将魏女士与淘宝网一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0万元,在大众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停止侵权行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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