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产生首个用商标评估增资的企业
近日,在山东德州武城县工商局的帮扶下,德州新博光伏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试点单位,通过商标评估使企业增资3500万元。这在知识产权出资方面,成为德州市首例注册商标评估增资案例,在全省也属前列。
根据《公司法》第二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武城县工商局在利用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为企业融资的同时,积极探索注册商标评估增资工作,通过注册商标评估、验资、增资登记初审、核审等程序,已经成功为该公司增资3500万元。(记者曹宏源,通讯员陈勇、刘庆华)
山东德州产生首个用商标评估增资的企业的延伸内容:涉嫌商标侵权 淘宝网及店主遭起诉索赔50万
傲胜(中国)公司称淘宝网店主魏女士未经其授权,擅自开设“傲胜官方旗舰店——唯一授权北京店”名号的网店,大肆销售假冒傲胜商标的伪造品,侵犯了公司的商标专有权,而淘宝网却对此不闻不问,还为其售假提供便利。因与二被告交涉赔偿事宜未果,傲胜公司将魏女士和淘宝网一并诉至北京市顺义区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连带赔偿50万元,并在媒体进行公开道歉。
傲胜(中国)公司诉称,其为新加坡傲胜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傲胜国际公司)在华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傲胜牌按摩器械在中国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商。其在中国区域内独占使用傲胜国际公司注册和持有的全部商标、商号、图片及有关宣传资料,并在自己设立的专柜或专卖店进行独家销售。近年,公司发现第一被告魏女士未经其授权,而擅自在淘宝网上开设了一家冠以“傲胜官方旗舰店——唯一授权北京店”名号的网店。该网店在显著位置多次使用了傲胜公司独占使用的商标,并放置了大量“傲胜”产品图片及宣传资料(含商号、商标及企业LOGO),以大肆销售假冒傲胜商标的伪造品。而第二被告淘宝网则为魏女士销售的伪造产品提供了盖有伪售后服务章的伪保修卡,使消费者对该网店销售产品的真实性产生了误导。自2011年5月以来,公司一直试图与淘宝网就有关侵权事宜进行交涉,但淘宝网始终置之不理。故将魏女士与淘宝网一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0万元,在大众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停止侵权行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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