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将于2012年3月17日~3月18日进行,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各时间:2011年12月1日~12月30日 报名地点: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考点名单见附件) 二、报名办法 考生凭身份证报名。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允许凭户口簿报名;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报名;港、澳、台同胞凭本人港、澳、台身份证报考。报名时必须按要求采集照片信息。 三、收费标准 根据吉财综函字[2000]第68号文件精神,收费标准如 下: 报考笔试每人120元,报考口试每人120元。 四、考试时间及形式
笔试形式:笔试分四个部分,即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写作。 口试形式:2个口试考官考2个考生或3个考生,分三个部分,考生自我介绍、2个考生根据题签交流、根据题签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五、关于PETS成绩划分及保留 笔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及格; 口试采用5级分制,3分以上为及格。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02]125号文件精神, PETS单项合格成绩可以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考生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是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都报,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笔试、口试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合格证书》。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要保留的成绩只能相同级别的考试。 六、关于PETS考试成绩在自学考试中的使用 根据教试中心[1999]48号文件精神,PETS-2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一)的成绩;PETS-3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二)的成绩。 附件: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吉林省考点名单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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