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卖出委托书
┌────┬─────────────────────────────┐ │证券种类│ │ ├────┼─────────────────────────────┤ │数 量│ │ │ ├────┼─────────────────────────────┤ │指定价格│ │ ├────┼─────────────────────────────┤ │预存金额│ │ ├────┼─────────────────────────────┤ │现 定 期│ │ ├────┼─────────────────────────────┤ │限 期│ │ │ ├────┼─────────────────────────────┤ │备 考│ │ │ └────┴─────────────────────────────┘ 上列证券委托贵公司卖出请即依照 贵公司代卖证券规则办理此致上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签名盖章)
有价证券卖出委托书的延伸内容: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在买卖合中买或者卖的某物就是标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附着所有权,所以标的物的买卖即是所有权买卖。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享有所有权或者有权处分的物。 第二,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不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物。 如淫秽书刊。法律限制流通的物,只能在限定的领域流通,如枪支的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