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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约稿合同

2011-12-8 22:57| 发布者: vv8| 查看: 482| 评论: 0

摘要:  图书约稿合同      图书约稿合同   著者(或译者)姓名:   约稿者: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著 ...
 
 图书约稿合同
 
  
  图书约稿合同
  著者(或译者)姓名:
  约稿者: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约稿者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全稿字数  万字左右,初定每千字__元。
  第二条 对著作稿(或译稿)的要求:
  〔由各出版单位自填〕
  第三条 交稿日期  年  月;著者(或译者)因故不能按期交稿,在半年前向约稿者提出,双方根据书稿情况另议交稿日期或中止合同。
  第四条 著者(或译者)保证不将上述著作稿(或译稿)投寄其他出版单位或期刊,或违反上述保证给约稿者造成损失,将予以适当赔偿。
  第五条 (1)约稿者收到稿件后在 天内通知著者(或译者)已收到稿件,在 月内审读完毕,通知著者(或译者)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则认为稿件已被接受。
  (2)约稿者如对搞件无修改意见,在上述规定的审读期限内与著者(或译者)签订出版合同。
  (3)约稿者如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著者(或译者)在双方议定日期内修改退回。约稿者在 月内审毕。著者(或译者)因拒绝修改或在上述日期内无故不退回修改稿,当适当赔偿约稿者损失。约稿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4)稿件若经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约稿者将与著者(或译者)签订出版合同,若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约稿者可书面通知废除本合同并将著作稿(或译者)退还著者(或译者),但将根据约稿情况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少量约稿费,作为劳动的部分补偿。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稿件如达到出版水平:(1)由于约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出版合同,约稿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  %,并将稿件归还著者(或译者);
  (2)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签订出版合同,约稿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 %,稿件由约稿者保留  年,以此期限内若有第三者(出版社)愿出版上述稿件,著者(或译者)必须通知约稿者并征询是否愿意出版。若约稿者不拟出版,著者(或译者)有权废除本合同,收回稿件交第三者出版。超过上述保留期限,约稿者将稿件退还著者(或译者),本合同失效。
  第七条 约稿者收到著作稿(或译稿)后,若将原稿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经济损失  元。
  第八条 著作稿(或译稿)的出版合同签订后,本合同即自行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订合同人
  著者(或译者)     约稿者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图书约稿合同的延伸内容:华锐风电否认美国超导公司侵犯知识产权指控
 
 
  美国超导公司于美国当地时间2011年9月14日宣布其正在针对华锐风电采取一系列法律行动,其中包括该公司已就盗窃知识产权和合同违约向华锐风电提起刑事和民事诉讼。
 
  美国超导公司指控华锐风电非法获得并使用其知识产权,用以升级1.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满足拟定中的中国电网标准。美国超导公司同时寻求金钱赔偿,以弥补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
 
  美国超导公司已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华锐风电支付美国超导已发货物的货款,并根据与美国超导现有的所有合同,接受所有合同约定但尚未交付的核心电气部件和备件。新华网北京9月16日电(记者房宁 吴齐)中国最大风机生产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日明确否认美国超导有关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指控,表示将积极应诉,捍卫公司在行业具有的领先地位的自主知识产权。
 
  美国超导公司是一个全球性的电力技术公司。提供一系列发电、输电到用电的专有技术和解决方案。
 
  华锐风电是美国超导公司最大的客户。据美国媒体今年4月份的报道,美国超导公司有3/4出货量销往华锐风电。
 
  【知识产权合同】包括著作权合同、专利权合同,商标权合同等,其系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知识产权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权利人对其所拥有的知识资本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通常分为两部分,即“工业产权 ”和“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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